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范文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范文
致:投标人盖章本人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投标企业诚信的承诺书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篇一:
本人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或供货、提供服务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
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投标文件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的责任和义务。
2、保证不提供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业绩或谎报相关信息。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
5、保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无在建项目或在建项目主体工程已经完成。
6、保证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或供货合同,并提交履约担保。
7、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
8、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及投入设备,严格按照质量和工期要求履行合同。
9、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10、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11、我公司若违反以上承诺或在本项目投标(或履行合同期间)出现其他违约、违法等重大过失行为,除按招标文件、合同及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同意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我公司不良记录。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篇二:
我单位在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招标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6.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诚信经营承诺书篇三:
我们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投标诚信承诺书
1、根据已收到盐城市建设局建军路、迎宾路、西环路道路指示牌及综合信息栏的供应、运输、现场安装及维保服务等工作项目的竞价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贵方的竞价文件后,决定无保留地接受竞价文件所有条款,愿以人民币(大写)xx元(小写¥:xxxx元)的总价承包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通知单后及时组织制作、供应、运输和现场安装,绝不延误本工程的工期,确保在11月15日前完工。
3、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在贵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贵单位签订合同。如果违约,贵单位有权中止我方中标并选择其它中标单位。
4、我方愿意向贵单位无偿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5、我方保证:遵守盐城市现行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盐市建字[1998]第17号、盐市建字[1999]第7号文件,处理可能出现的争议和问题。如有违反,贵方有权取消我方的投标资格。
6、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投标人:xx(盖章)
或委托代理人:xx(签字或盖章)
日期:xx年xx月xx日
投标诚信承诺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政策法规,规范招标代理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招标代理事业健康发展,树立招标代理行业的良好形象,我们向全省同行发出“诚信”倡议: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湖北省招投标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代理。
二、进一步提升招标工作的规范性,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得到落实。
三、严格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依法合理承揽招标业务,依法依规取费。不相互诋毁,坚决抵制违法违纪扰乱市场的不良行为,自觉维护招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做到行业自律,诚实守信,全力创造健康和谐、公平竞争、共谋发展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企业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心全意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服务,优质服务、重信守诺。
五、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不接受投标人和供应商的回扣、吃请、礼品、礼金等,不与招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暗箱操作,坚决抵制串标、围标等不正当行为。
六、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升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招标质量和招标水平,不断推进招标代理从程序服务向技术服务的转型,不断提升行业总体水平和公众形象。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荣,我们主张从我做起,从行业做起,从现在做起。
“言必信,行必果”。我们倡议全省招标代理机构,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要把诚信作为我们行为的准则,成为诚信的倡导者、宣传者、实践者和捍卫者。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日期:XX年XX月XX日
企业诚信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等犯罪行为;
十、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如该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保证在合同签订前按有关规定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并备查;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企业诚信承诺书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社会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不制假、不售假,杜绝虚假宣传,坚决抵制欺诈消费者等失信违法行为,不侵害其他企业合法权益。
二、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诚信为本”的经营理念,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结合行业特点和自身实际,积极开展质量攻关活动,切实解决实际质量问题,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的期待和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信心。
三、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加快质量技术创新。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标准化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把控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关。
四、增强品牌意识,实施品牌经营和市场多元化战略。打牢产品质量基础,开拓目标市场,提升顾客满意度。以过硬的产品、优质的服务、较高的市场占有水平树立和维护“辽宁名牌产品”的良好形象。
五、建立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及时解决消费者的质量投诉,自觉履行缺陷产品召回、“三包”等责任和义务。
本单位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恳请全社会对我们关注和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违法行为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xx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xxxx年9月1日
投标承诺书
我公司*对(项目名称)招标文件中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
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废标条件、专项承诺和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等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如我公司能在本次竞争谈判中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如果我公司中标,我们保证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二、施工中,我公司会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及合同中的承诺履行。
三、因我方原因造成工地临时停水、停电、停工、窝工造成的损失,由我方承担。 全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期:
物流企业诚信承诺书
物流企业诚信承诺书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本企业将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加入滁州市投标企业会员库,自愿将本单位相关信息予以登记并在滁州市招标采购网对外公布,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经我单位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单位提交并在会员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情况。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会员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二年内不进入滁州市招标采购市场;
二、我单位今后将认真、及时维护和更新会员库中与我单位有关的内容,如未能及时维护和更新,将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三、我单位在参加滁州市招标投标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四、凡我单位在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参加的投标项目,在资格审查阶段所要提交的资料均在会员库中事先予以登记并审查合格,未予以登记和审查合格的均不作为我单位资格审查的依据。
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签字并盖章):
生产型企业诚信经营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xx-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xx-xxx的质量方针和xx-xxx-x的环境方针,推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健康发展,营造和谐发展、信守合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如下诚信承诺:
1.提高诚信经营意识。我公司将组织全体员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做诚信守法的企业。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坚持自主创新,拒绝生产及接受委托生产和经营侵权产品。
3.坚决杜绝伪劣产品 。我公司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生产和经营,保证生产和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不生产和经营伪劣产品,杜绝以次充好,保证产品质量,提高产品档次。
4.加强企业自律 ,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我公司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规范合同,公平交易。我公司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重合同,守信用。 xx-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承诺 二0一二年元月五日
投标廉洁承诺书
我公司决定参加 工程项目投标,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已知悉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就廉洁投标作如下承诺:
一、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二、不出借企业资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投标;
三、不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进行“围标”;
四、不使用虚假资质、虚假业绩投标;
五、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单位投标;
六、不以馈赠财物,提供宴请娱乐、旅游考察等利益影响投标。
七、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我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愿意就遵守上述廉洁承诺情况接受廉政监督机关、执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若违反承诺,自愿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法定代表人: (本人亲笔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承诺书原件在完成招标后由招标人移交本区廉政办备案。